许可协议

Zemax 许可协议 Translated version is for convenience but the English version is binding 翻译版仅供参考,英文版具约束力。

许可协议 最终用户许可协议 最近更新日期:2022年1月20日

本最终用户许可协议(简称“本协议”)适用于您下载、安装、访问和使用本计算机软件和数据产品(简称“软件”)的活动。本协议是在您(您个人或您代表其签字的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简称“您”或“被许可人”)与Zemax, 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简称“ZEMAX”)之间的具约束力的协议。如您接受本协议条款,请点击下面的“我接受”。如您反对本协议条款,请点击下面的“我拒绝”。 服务条款可在我们的网站上查看:https://www.zemax.com。

如您是代表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签订本协议,则您在此声明并保证您有权使该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受到本条款和条件的约束。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必须确保所有最终用户阅读和遵守本协议。如您代表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签订本协议,但却没有上述权限,则您不得接受本协议,并请点击下面的“我拒绝”。

1. 授予许可;创建账户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ZEMAX特此向您授予以下有限的、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不可再许可的许可:允许您使用本下载中包含的软件或相关的包装以及(除ZEMAX另有规定以外)ZEMAX向您提供的任何更新或补充。本软件向您提供的方式是许可,而非出售。本软件的某些部分根据以下许可条款向ZEMAX许可使用:http://msdn.microsoft.com/en-us/library/gg405489(PandP.40).aspx。

2. 许可限制 本软件是ZEMAX及我们的许可方(如相关)的有价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和用户界面(UI)),并根据相关法律和条约,受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以及相关权利的保护。ZEMAX以及我们的许可方(如适用)拥有软件的一切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包括其中的所有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ZEMAX保留未向您明确授予的一切权利,且除上文明确授予以外,ZEMAX未在本协议项下

向您授予任何其他许可,无论是通过暗示、禁止反言或是其他方式。您对本软件的使用仅限于您被许可使用的场合,包括(如相关)您的采购订单中规定的地理区域和位置限制。

您不得试图规避ZEMAX为了将您对软件的使用限制在许可场合而实施的任何方法。您不得:(a) 向任何第三方分许可、出借、出租、出版、分发、转让、出售或租赁本软件,或为了任何第三方的利益而使用本软件;(b) 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编译或反汇编(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的产品设计或用户界面 (UI))或试图发现或重新创建软件的源代码;(c) 对软件进行任何修改、改编、改进、增强、翻译或制作衍生作品;(d) 复制软件的部分或全部(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的产品设计或用户界面 (UI));(e) 故意采取任何将可导致本软件或其任何内容被投入公共领域的行为;(f) 将本软件用于非设计目的或非预定目的;或 (g) 将本软件用于开发或增强与软件相竞争的任何产品。

上述许可和您对本软件的使用是专属于您个人的。为使用本软件,您必须在ZEMAX拥有一个账户并通过您的账户进行许可登记。您必须提供准确的账户信息,并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您还必须维护您的账户和许可登记的安全;您发现或怀疑有人未经您的许可访问了您的账户或许可登记的,请立即通知我们。在某些情况下,您可允许您的机构内部的另一最终用户以其自己的名字对您的许可进行登记(简称“转让”)。将许可转让给其他用户时,您(转让本软件的人)可能无法再访问或使用本软件。您不得将您的软件许可转让给您机构外的任何第三方,且每三十(30)日转让软件许可不得超过一次,也不得转让您的许可用于换取对价,或发布软件供他人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软件。您对任何第三方使用您账户或许可登记开展的相关活动负责。

3. 订阅和续期 如您已购买软件许可,作为内部永久许可,则第3条不适用于您。ZEMAX提供在相关订单文档所述期限内(简称“订阅期”)访问和使用本软件(简称“订阅”)的订阅计划。许可的授予以全额支付相关订阅订阅费用为前提。ZEMAX将在您的订阅订阅期到期前向您提供续期发票,您必须支付发票,才能续期,并继续访问和使用ZEMAX软件。

如您购买了两年或三年的订阅期,则该期限仅用于锁定您在整个订阅期的续订价格,但您可按年支付订阅费用。如您在到期日前未支付相关订阅费用,则ZEMAX可暂停您对本软件的访问和使用(且在暂停期间不会对您的订阅期收费)。如您在到期日起十(10)日内未支付相关订阅费用,则您的许可将被终止,且您将失去订阅期内其余年度的保证续期价。

如您在订阅期到期之前未续期,则您将无法再访问或使用ZEMAX软件。

4. 美国政府最终用户 本软件是“商业产品”,该术语在《联邦采购条例》(“FAR”)2.101中定义,包括在FAR 12.212使用

的“商业计算机软件”和“商业计算机软件文档”。与 FAR 12.212、FARL 52.227-19 和 DFAR 227.7202 一致,许可软件授权给任何美国政府最终用户时,(i) 仅作为商业最终产品;(ii) 仅附带根据本条款和条件授予所有其他最终用户的权利。

5. 支持服务 如您已订阅本软件,则ZEMAX将就您的订阅向您提供无偿支持服务。如您已购买本软件的本地永久许可,则ZEMAX将就您的本地永久许可向您提供相关支持服务,并收取一笔额外费用。

您仅可在您的订阅期内或您购买支持服务的期限内,访问服务,且ZEMAX没有义务在您的许可期限或订阅期到期或终止后向您提供持续的支持服务。此外,如您未将软件更新为ZEMAX提供的最新版本,则您可能无法享受所购买支持服务的全部益处。

6. 反馈 您就本软件向我们提供的任何建议、意见或其他反馈(“反馈”)将在您与ZEMAX之间构成ZEMAX的机密信息。ZEMAX有权自由使用、披露、复制、许可和以其他方式分发、以及在其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利用这些反馈,而完全不会因知识产权或其他原因而负有或受到任何类型的义务或限制。

7. 同意使用数据 本软件可能会定期识别、记载、收集、分析、记录及向ZEMAX传输与您使用软件的方式有关的信息以及与您(或您允许的任何人)使用软件的设备和网络有关的信息,例如您(或使用软件的其他用户)的计算机名称或设备标识符、IP地址和其他相关信息。您特此同意ZEMAX可使用这些信息来改进软件、开发新产品和服务产品,以及向您提供软件更新、产品支持和其他服务。关于我们收集的数据以及我们如何使用这些数据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们的隐私政策 https://www.ansys.com/legal/privacy-notice。

8. 有限的质量保证 您承认并同意:(A) 本软件可能包含漏洞、错误和缺陷;(B)您将自行承担使用本软件的风险;(C) 关于满意的质量、性能、准确性和效力的全部风险由您自行承担。因此,本软件是“按原样”、在“有货”的基础上提供,包含所有故障、缺陷和错误,且没有任何类型的担保。ZEMAX明确否认对许可应用和服务及其性能的所有担保(无论是明示、暗示的、根据法律产生的或其他方面的),或关于适于您的预期用途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适销性、不侵权、准确性或适于特定目的的暗示担保。ZEMAX对软件的使用或不能使用、或任何数据的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ZEMAX未声明或保证:所交付的软件不会出现任何中断、延迟、遗漏或错误;或以安全的方式运行;任何故障会被纠正;或软件的操作、结果或生成的数据将没有错误。

9. 赔偿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您将对ZEMAX及其关联方、及他们各自的董事、高管、员工、所有者和代理人进行抗辩、赔偿和保障他们免于承担由于以下原因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和所有索赔、成本、损失、损害赔偿、判决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i) 有人指控称违反上述任何陈述、保证或契约、或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或 (ii) 您使用ZEMAX软件的行为超出了许可范围或不是本协议允许的情形。如出现上述任何索赔,则ZEMAX将有权批准您选择的律师为任何此类索赔进行抗辩,该等批准不得无理拒绝。未经ZEMAX事先书面同意,您不能对任何此类索赔进行和解。

10. 责任限制 对于以任何方式与本软件有关的任何损坏或损失,其原因无论是ZEMAX违反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疏忽或违反任何其他责任,您的唯一补救措施应由ZEMAX自行决定,方式为修理或更换本软件,或退还您在引起损坏或损失的事件之前的十二(12)个月期间您为获得软件许可而支付的价款(如有)。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除前款另有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ZEMAX或其关联方、代理人、供应商或第三方许可方均不对您或任何其他方承担与本软件或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偶然的、惩戒性的、附带的或其他损害赔偿,无论是如何产生的,也无论是基于何种侵权责任理论(无论是侵权、合同、疏忽、担保还是其他方面),即使ZEMAX或其关联方、代理人、供应商或第三方许可人已被告知此类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11. 期限和终止 本许可的期限从您下载软件时开始。本许可在被终止前或在当前订阅期结束前有效,以先发生者为准。

您还可通过以下方式终止本许可:(a) 停止使用软件;(b) 删除您拥有或控制的所有软件副本;或 (c) 销毁软件、程序和文档及其所有副本。如您违反本协议条款,则本许可立即自动终止。本协议终止后,您应立即停止使用软件,并应在十(10)日内将软件的所有副本返还给ZEMAX。您支付应计费用及费用的义务以及本协议中包含的、根据自身性质应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的条款应继续有效,包括但不限于ZEMAX对反馈享有的权利以及ZEMAX的责任限制。

12. 出口与合规 您对本软件的使用应遵守关于软件出口、技术数据出口或其衍生品出口的所有适用法规、命令和其他政府限制。您不得通过以下方式故意直接或间接出口(或再出口)本软件或其任何衍生物,亦不得允许转运上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从ZEMAX下载的内容:(a) 出口至古巴、伊朗、伊拉克、利比亚、朝鲜、苏丹、叙利亚或者任何受到美国经济制裁或其他贸易管制的国家/地区(或者其国民或居民);(b) 为了美国财政部特别指定国民和受封锁人士名单、特别指定恐怖分子名单或特别指定毒贩名单或者美国商务部的拒绝订单表、拒绝人员名单、未经核实的政党名单、实体名单或者美国国务院被拒贸易方名单中列出的任何人的利益;或 (c) 在未首先获得美国政府或任何美国政府机构要求的出口许可或其他出口审批的情况下,出口至需要此类许可或其他审批的任何国家或目的地。

13. 争议解决;仲裁 请仔细阅读以下部分,其中要求您将与ZEMAX之间的某些争议和索赔提交仲裁,并限制您可以向我们寻求救济的方式,除非您按照以下说明退出仲裁。该仲裁协议不允许任何集体型或代表型的诉讼或仲裁。此外,仲裁排除了您向法院起诉或进行陪审团审判的可能。您和ZEMAX特此同意,由本协议或ZEMAX平台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将仅通过单独仲裁解决,而不会作为集体仲裁、集体诉讼或任何其他类型的代表型法律程序。

除了您或ZEMAX可向您的账单地址所在县的小额索赔法院提起单独诉讼的小额索赔争议,或除了您或ZEMAX就涉嫌非法使用知识产权的情形寻求禁令或其他衡平法救济的争议以外,您和ZEMAX放弃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及将因本条款或我们的服务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争议提交法院审理的权利。相反,对于您可能对ZEMAX提起的或在任何方面与服务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您特此同意首先联系ZEMAX,并尝试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na-contracts@ansys.com)或认证邮件(收件人:ZEMAX,地址:LLC 10230 NE Points Drive, Suite 500, Kirkland, WA 98033)发送书面索赔通知(简称“通知”),以非正式方式解决索赔。通知必须:(a) 包含您的姓名、居住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b) 描述索赔的性质和依据;(c) 说明寻求的具体救济。我们向您发送的通知将与上述形式类似。在收到通知后三十 (30) 日内,您和ZEMAX无法达成协议解决索赔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由 JAMS 管理的具有约束力的仲裁,或者在上述有限情况下提交法院审理。提交给JAMS的所有争议将通过保密的、具约束力的仲裁在一名仲裁人面前解决。仲裁程序将在华盛顿州金郡举行,或者,对于宣称损害赔偿低于 1,000 美元的争议,可以通过电话或视频会议进行,除非您是消费者,在此情况下,根据《精简仲裁条例和程序》的简化仲裁规则和程序(“JAMS 规则”),您可选择在自己居住的县举行仲裁。就本条而言,如您将服务用于个人或家庭目的,则被视为“消费者”。最新版本的《JAMS 规则》可在 JAMS 网站上查阅,并特此引用纳入本文。您在此承认并同意您已阅读并理解JAMS规则,或放弃阅读JAMS规则的机会,并放弃关于JAMS规则不公平或不应以任何理由适用的主张。

您和ZEMAX特此同意,本条款影响州际商业,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本第13条的可执行性将在实体和程序上受《联邦仲裁法》(《美国法典》第9章第1条及后文)管辖。根据《联邦仲裁法》、本条款和 JAMS 规则的限制,仲裁员拥有就任何争议作出所有程序性和实质性决定的排他性权力,并有权准予适用本来可由法院裁决的任何补救措施,包括有权决定可仲裁性问题。仲裁员只能进行单独仲裁,而不能合并审理不止一个索赔、或主持任何类型的集体或代表型法律程序,或主持涉及不止一个案子的任何程序。

仲裁员、ZEMAX和您将对任何仲裁程序、判决和裁决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为仲裁目的而收集、准备和提交的所有信息或与仲裁争议有关的所有信息。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仲裁员有权作出关于保密的适当裁决。在仲裁中,允许调查或交换与争议有关的非特权信息。如为了准备或开展案件的仲裁听证会,或在向法院申请初步救济,或对仲裁裁决或其强制执行效力提出司法异议的事项中,有必要进行披露,或法律或司法决定要求进行披露,则保密义务不适用。

您和ZEMAX特此同意,对于您启动的任何仲裁,您将支付立案费用(若您为消费者则最高为 250 美元),ZEMAX将支付剩余的JAMS费用和成本。对于ZEMAX启动的任何仲裁,ZEMAX将支付所有JAMS 费用和成本。您和ZEMAX特此同意,华盛顿州及美国华盛顿金郡的州法院或联邦法院对任何上诉及仲裁裁决的执行具有专属管辖权。

因本条款或我们的服务而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必须在索赔发生后一年内提出;否则,索赔将永久禁止,这表示您和ZEMAX将无权主张该索赔。

您有权在首次接受本第13条的条款之日起三十 (30) 天内发送电子邮件至 na-contracts@ansys.com,选择退出具有约束力的仲裁。为了有效退出,选择退出的通知必须包含您的全名和地址,并清楚地表明您选择退出具有约束力的仲裁的意图。选择退出具有约束力的仲裁,即表示您同意根据第 14 条解决争议。

如本第 13 条的任何部分由于任何原因被认定为不可执行或不合法,则(a) 不可执行或不合法的条款应从本协议中分离;(b) 不可执行或不合法条款的分离不影响本第 13 条的其余部分或双方根据本第13条对其余索赔(在个别基础上)要求进行仲裁的权利;及 (c) 如任何索赔必须以集体、集团、合并或代表型法律程序的方式提出,则此类索赔必须在具有管辖权的民事法院进行诉讼,而不是进行仲裁, 且双方特此同意, 在仲裁中的任何个别索赔得出结果之前,上述索赔的诉讼应暂

停。此外,如本第13条的任何部分被认定禁止在个别索赔中寻求公开禁令救济,则该规定将在此类救济被允许寻求仲裁的范围内无效,且本第13条的其余部分将可强制执行。

14. 管辖法律和审判地点 本协议以及您对软件和服务的下载、安装和访问将受华盛顿州法律管辖,并根据华盛顿州法律进行解释,但导致适用其他司法管辖区法律的法律冲突原则不适用。对于本协议项下双方之间不受仲裁约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不可撤销地同意由位于美国华盛顿州金郡的联邦法院和州法院管辖及作为审判地点。

15. 转让 未经ZEMAX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本协议、或在本协议项下许可的任何权利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且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何转让均无效。ZEMAX可不经您同意,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关联方或第三方。

16. 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认定为无效、不可执行或不合法,则该决定不影响该条款在其他情况下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在所有情况下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且该条款应仅在必要的范围内进行修改,以使其在这种情况下有效、可执行和合法。

17. 被许可人名称和标识的使用 被许可人特此承认和同意,允许ZEMAX在ZEMAX的网站和/或其营销材料中善意使用被许可人实体的名称和标识,且不损害或以其他方式对此类名称或标识或与之相关的商誉产生不利影响。

18. 其他规定 接受您所发出的软件采购订单(如有)的前提是,您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且ZEMAX特此同意仅按照本条款和条件提供软件,而不是按照您的采购订单或任何其他表格中包含的条款和条件提供软件。当您下载软件的更新和升级时,本协议可能被修改和取代,但除此之外,未经双方事先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修改。ZEMAX未行使其在本协议下或法律规定的任何权利或救济的,不得解释为ZEMAX放弃在该情况下或任何其他情况下主张或依赖这些权利或救济的权利。本协议包含您与ZEMAX之间关于您购买和使用软件的完整协议和谅解,并取代之前的任何和所有协议(无论是书面的或是口头的)。